陕西配阴婚事件真相还原 令人毛骨悚然的“冥婚”风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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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发现配阴婚事件揭秘令人毛骨悚然的冥婚风俗
陕西延安一团伙盗窃女性尸体并对其进行清洗处理后,伪造尸体医学档案,高价出售给陕北和山西等地为男性死者配阴婚。近日,这一团伙的4名成员被延川县法院判处2年4个月至2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
据介绍,犯罪嫌疑人庞某、赫某、白某、张某利用陕北、山西地区民间存在配阴婚的陋习,在2011年冬季,先后流窜洛川、黄陵以及铜川耀州区、咸阳三原县、渭南大荔县等地,掘墓盗窃女尸,并连夜运回藏匿于家中。为使女尸能卖上高价,几人对尸体进行清洗处理后,再伪造医院的尸体出库档案,通过他人介绍,出售给延安延川县、榆林榆阳区、清涧县、神木县以及山西等地为他人配阴婚。4人共盗窃女尸10具,获赃款24万余元。

令人毛骨悚然的“冥婚”风俗
看着上面的这张照片,不知你会有何感受?请你仔细的看一看那个女人的手臂,对,她的右手是不存在的;再看一看她的脸,你会发现她的眼睛其实只是在呆滞的向上看;我们再往下方看一看,你又会发现,他们其实是没有双脚的,并且处于一种被某种物体支撑下的悬空状态。好了,我们还是暂时与恐怖小别一下吧!不错!上面的这张令人毛骨悚然的照片就是我国传统风俗中相传已久的“冥婚”合影。

提起“冥婚”,可能现代的年轻人还很少听说,不过作为有些上了年纪的老人,对于传统习俗的“冥婚”,或许会让他们记忆犹新。

“冥婚”在我国的起源其实很早,早在先秦时代,人们就已经开始广为流传了。“冥婚”又称“阴婚”或“鬼婚”,并且它的名目也很多,比如像冥配,配骨,幽婚,圆坟等等。简单的理解,我们可以将“冥婚”看作是在幽冥的阴世间所举行的一种悼念式的婚礼,说到底,就是一场死人的婚礼。

对于“冥婚”,在我国的历史资料中也是有案可稽的。据《周礼》中有关于冥婚的记载:“禁迁葬者,与嫁殇者”。“迁葬”,郑玄注:“谓生时非夫妇,死者葬同穴,迁之使相从也。”孔颖达进一步解释为“迁葬,谓成人鳏寡,生时非夫妇,死乃嫁之”。意思是说,人成年后还没有结婚就死亡的,往往施行迁葬,即冥婚仪式。古代中国注重成年礼,男子20岁而冠,女子15岁而笈,都算是成年了,但如果无婚,死后不能享受祭祀。再者,死者没有婚配就死亡的,在生人看来,死后无伴,当是很可怜的,这大概是冥婚流行的理由吧。当然了,冥婚也有现实的利益,鬼婚双方的亲家虽然俗称鬼亲家,但并不是等他们做鬼后才做亲家的,而是跟真正的亲家一样互相来往着,所以,死者家如果是富室之家的话,鬼媒上门的自然也多一些。还有,生者早婚现象比较严重,鬼婚同样如此,发展到农村,干脆不分年龄,为所有的早亡者结鬼亲了,比如曹操爱子,就是那个称象的曹冲,估计是太聪明了,13岁就死了,曹操将他和甄氏之女合葬。而至于鬼婚的仪式,一如生者,彩礼什么的,一样不可或缺。唯一不同的是,把闹洞房这一项改作圆坟了,也就是把双方亡人的尸柩迁葬于一起?